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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1月19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国家能源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坚决遏制钢铁、煤炭非法产能和打击“带钢”的补充通知》。

六部门要求对钢铁煤炭企业进行拉网式的梳理核查

根据通知,为确保“付诸行动”的相关要求不走过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本地区相关钢铁、煤炭企业进行拉网梳理核实。

六部门要求对钢铁煤炭企业进行拉网式的梳理核查

根据通知,在所有梳理和检查的对象中,对“非法增加产能、非法生产和销售‘带钢’以及已退出产能恢复生产”三种情况的企业,应提供详细的清单,对存在问题的企业的处理意见,如处理方法和整改时间等,应在2017年1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相关部门。

标题:六部门要求对钢铁煤炭企业进行拉网式的梳理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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