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22字,读完约1分钟

新华社重庆8月14日电(记者周文韬)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宣判一起犯罪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主犯熊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骗取贷款罪等七罪。他被判处20年监禁,罚款540万元;其余11名被告被判处13年零10个月至1年零2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2亿余元 重庆一恶势力集团案宣判

本院发现,自2013年以来,熊谋权以公司经营为名,聚众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银行贷款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将所得资金用于贷款牟利。截至案发时,该犯罪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2亿余元,骗取银行贷款2000多万元。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2亿余元 重庆一恶势力集团案宣判

熊谋权等人为了讨取高利贷债务,使用暴力和“软暴力”手段,如涂画喷字、堵锁眼、殴打、威胁等,进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非法入室等诸多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经济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2亿余元 重庆一恶势力集团案宣判

法院认为该犯罪集团构成了一个邪恶势力的犯罪集团。根据查明的事实,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改表现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李学磊

标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2亿余元 重庆一恶势力集团案宣判

地址:http://www.edungo.net/esxw/33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