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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和其他单位联合发布了18项新措施,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在优化监督评价机制方面,新措施要求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进行监督评价。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上海分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40%。各分行金融机构普惠金融综合绩效考核权重不低于10%。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进行比较,内部转让定价偏好不低于50个基点。进一步放宽普惠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标题:上海:进一步放宽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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