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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钱伟)今天,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等单位联合发布18项新的金融支持稳定措施,确保企业就业。

在优化监督评价机制方面,新措施要求,一是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进行监督评价。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上海分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40%。各分行金融机构普惠金融综合绩效考核权重不低于10%。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进行比较,内部转让定价偏好不低于50个基点。进一步放宽普惠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二是优化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评价体系。将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纳入地方国有商业银行绩效评估。市管国有企业因承担国家和本市的重点任务,对法定代表人绩效考核目标的完成有较大影响,在任期考核中可适当调整考核目标或视为完成。

标题:上海进一步放宽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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