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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7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积极稳定和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快全国养老保险统筹,转移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做好分阶段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延长分阶段降低住房公积金比例的实施期限。

发改委等部门提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意见》提出了加快实体经济与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努力稳定和促进就业、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十大重点任务。《意见》认为,支持创新创业的政策将全面实施,市场进入门槛和制度交易成本将进一步降低,市场活力将不断激发,更多新的市场主体将诞生并吸纳就业。同时,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化、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大商业担保贷款的实施力度。

发改委等部门提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引导资金的作用,拓宽股权投资、债券市场融资等直接融资渠道,优先保障返乡创业者的土地,加强农村道路、信息、物流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不断优化创业环境,促进返乡创业者做大做强。

发改委等部门提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意见》还提出要积极引导外商投资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支持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发展壮大外向型产业集群,促进就业。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鼓励文化、旅游、教育、建筑、中医药、设计研发等服务出口,加快服务外包转型升级,合理安排一批就业能力强的客户服务中心、支持中心等服务企业,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创造更多外向型就业岗位。稳定机电、高新技术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确保外贸就业稳定。全面实施入境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简化外商投资相关手续,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外商投资企业在刺激就业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海外投资合作的指导,完善对外投资合作的服务保障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创造更多外向型就业机会,同时注重吸收被投资国家的本地就业,促进互利合作、共赢发展。

标题:发改委等部门提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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