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13字,读完约2分钟

洛鸣[201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有关企业:

为了扩大国内有效需求,加快推广高效节能产品,财政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两部委)于2010年组织实施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并采取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电机。该政策实施以来,各地区及相关企业高度重视,认真实施,加大了高效电机的推广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达到了预期目标。现就清算事宜通知如下:

关于做好高效电机推广补贴清算工作的通知

一、从2017年3月1日起,《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目录中的高效电机产品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政策。

二、推广企业应尽快收集整理产品销售情况,及时将相关推广信息填写到“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信息系统”中,编制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并报企业所在地节能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

关于做好高效电机推广补贴清算工作的通知

三是地方节能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及时向地方推广企业传达相关政策,组织地方推广企业认真做好工作,及时上报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报告。经地方节能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2017年4月1日前将本地区财政补贴资金结算报告逐级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司)和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关于做好高效电机推广补贴清算工作的通知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组织第三方机构根据当地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上报的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报告,推进企业信息化核查的推广。根据核查情况,财政部将对各推广企业的补贴资金进行清算。

关于做好高效电机推广补贴清算工作的通知

五、各地区和推广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申请补贴清算。对弄虚作假、经核实骗取补贴的企业,将给予通报批评、扣减或追回补贴资金、公开曝光等处罚。,视情节轻重,并按规定处以罚款;严重欺诈的地区将受到通报批评。

关于做好高效电机推广补贴清算工作的通知

附件:资金结算中高效电机入围企业推广补贴申请汇总表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23日

标题:关于做好高效电机推广补贴清算工作的通知

地址:http://www.edungo.net/esxw/78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