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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电子租赁、泛亚等大案要案的情况来看,当前非法集资活动呈现出新的特点,暴露出一些新问题,包括犯罪手段的更新换代,以及‘泛金融管理’的特点明显;犯罪的形式是专业和隐蔽的,欺骗是高度诱导的;联网的趋势是明显的,在打击处置方面具有广泛的影响和困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总经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董事长李国华在提交的CPPCC提案中表示。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董事长李国华:加大非法集资防范处置工作力

面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新特点和新问题,如何在进一步防范新的非法集资活动的同时,有效应对和化解风险?李国华提出,首先要加大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全面查处和专项整治力度,摸清风险基础,加大处置力度。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董事长李国华:加大非法集资防范处置工作力

“重点加强对p2p网络借贷公司、投资咨询公司、贷款中介公司、财富管理公司、房地产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行业和领域容易发生非法集资活动的调查。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形成合力,坚持“早打、小打、打招牌”的原则,有效遏制非法集资蔓延,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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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准入应严格执行,各类金融机构应依法审批,准入应规范。

“为提高对新金融形式的敏感度,应及时将各类以提供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为名从事金融业务的新市场主体纳入金融监管范围,避免一些本质上不受监管的金融机构的野蛮成长和风险。要坚决取缔各类名称不一致、主营业务不清、经营不规范的机构,并将其从金融市场上清除出去。为保证金融机构准入的统一和规范,金融机构设立的审批权限应集中在中央金融监管系统。”李国华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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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强调,要统一监管规则,加强金融监管的协调:“在现有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将现有监管模式逐步从机构监管向职能监管和行为监管转变,贯彻‘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防止非法集资活动利用监管空白,形成跨行业、跨市场的传导风险。”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监管责任,整合地方金融管理责任,与中央金融监管体系有机结合,形成合力,有效应对和遏制非法集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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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也要锻炼内部实力,加强对金融机构自身的管理."李国华表示,“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内控合规体系。严禁向涉嫌非法集资的投资公司、理财公司、网上贷款公司等机构提供融资结算服务,加强各种账户监控。预警和管理,规范内部员工日常行为,严格防止员工盗窃金融机构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防范道德风险,为金融机构和非法集资建立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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