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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延大义

张伟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戈登近日表示,将进一步加强监管,研究制定应对“铁公鸡”的硬性措施,对有能力分红但不分红的公司进行监督访谈,督促相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切实履行责任,支持上市公司履行现金分红义务。

对付 “铁公鸡”须措施更硬

这是中国证监会连续两周就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发表的声明。戈登上周表示,以中国神华为代表的沪深两市出现了一批高比例、稳定的现金分红公司。这些公司已经成为稳定市场运作的“垫脚石”和健康投资文化的“领导者”。

对付 “铁公鸡”须措施更硬

多年来,监管部门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培育市场长期投资理念的角度出发,采取了多项措施引导上市公司完善现金分红机制,强化回报意识。例如,要求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现金股利政策,并督促其严格执行现金股利政策,实行股利和利得税的差别税率。这些措施提高了a股公司的股息水平。据统计,2016年,沪深两市共有2031家公司,现金分红总计8301亿元;1128家公司连续5年支付现金股利,1415家上市公司连续3年支付现金股利。

对付 “铁公鸡”须措施更硬

一批蓝筹股已经成为积极实施现金分红的典范。2013年至2015年,中国神华的现金分红分别占净利润的39.6%、40%和39.4%。2016年,计划派发每股0.46元的股息现金和2.51元的特别股息现金;伊利计划在2016年每10股发行6元。2014年至2016年,现金股利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达到59.15%、58.92%和64.42%;SAIC计划2016年每10股支付16.5元,2014年至2016年现金分红与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51.24%、50.33%和60.23%。

对付 “铁公鸡”须措施更硬

然而,应该注意的是,在a股公司中仍有许多“铁公鸡”。这些公司不是“现金短缺”,而是“再融资,忽视回报”,缺乏现金分红回报股东的意识和意愿。正如戈登指出的,自2013年证监会发布现金分红监管指引以来,沪深两市仍有部分公司在每股收益和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正数的情况下,连续多年未支付现金分红。个别公司不仅忽视现金分红,甚至还制造“高交割和高转让”等噱头炒作概念,助长市场投机氛围,忽视中小投资者利益。

对付 “铁公鸡”须措施更硬

对付“铁公鸡”的措施怎么可能更难呢?戈登这次表示,在设定公开发行证券的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他研究了设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现金分红条件,并加强了监管约束。

对付 “铁公鸡”须措施更硬

从市场声音来看,要提高上市公司的股利水平,迫切需要堵塞上市公司再融资与现金股利之间约束力弱的漏洞。根据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再融资,“最近三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累计利润不得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然而,由于a股公司再融资主要选择非公开发行的私募方式,再融资与现金股利挂钩的规定很容易名存实亡。今年2月发布的新《再融资条例》明确规定,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20%。这是“狮子大开口”再融资的红灯。投资者预计将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重复“紧缩诅咒”,并设定与现金分红挂钩的门槛,使“铁公鸡”无法随意进行固定收益融资。

对付 “铁公鸡”须措施更硬

对付“铁公鸡”的措施更难,需要防止“准铁公鸡”行为。一些公司多年不支付现金股利,而是支付现金股利,如“蜻蜓点水”,他们更热衷于大比例的高交付,从而创造了市场投机的概念。虽然选择现金分红或转让股份属于公司自治的范围,但有必要扭转不利于市场健康发展的混乱局面。对此,应严格监管“高送转”,特别是“送转比例与公司业绩增长相匹配”的要求,促进上市公司利润分配以现金分红为主,尽最大努力提高现金分红与净利润的比例。

对付 “铁公鸡”须措施更硬

完善现金股利制度可以有效增强资本市场的投资功能和吸引力。可以相信,随着上市公司现金股利的增加,将会吸引更多的国内外长期资金进入市场,从而促进a股的稳定和走强。

标题:对付 “铁公鸡”须措施更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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