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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国家外汇管理局2016年度报告指出,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不断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全面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跨境投融资。

外汇局报告:积极推进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3日发布2016年度报告,指出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不断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跨境投融资。

外汇局报告:积极推进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

通过改革,中外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外债管理办法基本统一,境内金融机构和企业(房地产企业和政府融资平台除外)不再需要事先审批就可以借入外债,进一步提高了境内市场主体特别是中资企业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自主权,丰富了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有助于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更好地为实体经济发展服务。

外汇局报告:积极推进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

以下为国家外汇局年度报告“积极推进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栏目全文:

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不断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跨境投融资。

2015年2月,在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江苏张家港保税港区等一些特殊经济区域,实施了以外债比例自律为主要模式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

外汇局报告:积极推进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

2015年8月,在总结以往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提升北京中关村试点政策,扩大外债资金使用,放松外债专户管理,支持部分净资产小、融资需求大、盈利能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

外汇局报告:积极推进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

2016年1月,为进一步推进和落实本外币一体化管理,我们与中国人民银行合作下发并实施了《关于扩大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的通知》(银发〔2016〕18号),该通知不适用于金融机构和企业。外债预审批,建立宏观审慎框架下基于微观主体资本或净资产的跨境融资约束机制,试点地区(上海、天津、广东、福建四个自由贸易试验区)

外汇局报告:积极推进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

2016年5月,与中国人民银行合作,全面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延伸至全国。

上述改革基本统一了中外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外债管理方式,国内金融机构和企业(除房地产企业和政府融资平台外)不再需要事先审批就可以借入外债,进一步提高了国内市场主体特别是中资企业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自主性,丰富了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有助于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更好地为实体经济发展服务。(结束)

标题:外汇局报告:积极推进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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