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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房地产统一登记中房屋登记的困难,我国将全面查处房地产登记中的“中间障碍”,以保护权益,保障交易,方便人民群众。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全面排查房地产登记障碍的通知》,指出自房地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实施以来,部分地区分散登记遗留的历史问题逐渐显现,导致部门间衔接不畅、效率低下等问题。各地开展了五次重点调查:在部门联系方面,国土资源部门与规划建设部门没有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原始登记数据没有移交,信息及相关数据没有在部门之间共享,存量数据没有有效整合,导致群众在多个部门之间来回奔走。在政策执行方面,政策执行存在偏差,导致划拨土地上的房地产登记受阻。就效率而言,复杂的业务流程和申请认证的低效率导致人们的注册申请大量积压。在登记能力方面,由于交易频繁、人员不足、场地有限,现有登记机构的处理能力难以满足群众的需求。就历史遗留物而言,该房屋已取得产权证,但由于开发商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擅自增加容积率或改变土地性质,超出批准范围,该房屋难以办理房地产登记。

我国将全面排查房屋登记难问题

国土资源部要求充分发挥房地产登记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完成登记数据的传递,加快存量数据的整合和部门信息的共享,按照法定职责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形成目录清单和工作衔接流程,并向社会公布。系统梳理住房建设和划拨土地出让的政策法规,明确标准和程序,对符合政策的依法及时登记。严格执行房地产登记法律法规,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工作环节,完善信息系统。不得设置无法律依据的前提条件,不得增加无法律法规的申请材料。进一步充实登记人员,增加和扩大办公空间,创新服务措施,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推进“互联网+房地产登记”,提高服务效率。尊重历史,面对现实,遵守政府的承诺,将注册和认证与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分开,列出问题,并通过政府的专门研究加以解决。

标题:我国将全面排查房屋登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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