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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业部6月2日获悉,农业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作用,促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旨在共同推进农垦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共同解决农垦经济社会发展资金缺口,全面提升农垦内生动力、发展活力和综合实力。

两部委发文推进 提供金融政策支持

通知指出,要充分发挥农垦组织的协调优势和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金融优势,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现代农业生产基地。以粮、棉、糖、天然橡胶、牛奶、肉类、种子、油料等产业为重点,以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农场标准化改造、天然橡胶基地、智能农业(000816、诊断单元)、动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建设,建设一批稳定可靠的现代农业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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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产品加工和流通(000061,诊断单位)。在主要农业生产区和重要流通节点,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升级和仓储设施、冷链物流设施、批发市场和现代物流中心建设,提高农产品预冷、低温加工和冷链仓储配送能力,完善农产品流通配送网络,全面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和流通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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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现代农业庄园。选择一批发展潜力大、比较优势明显、带动作用强的庄园创作项目,重点支持庄园景观、田园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生产、仓储、营销等产业发展设施,住宿、餐饮、娱乐等旅游接待设施,农产品展示平台、管理服务平台等配套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国家现代农业庄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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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特色农场。围绕创建特色农场的工作安排,选择一批发展条件较好、资源特色突出的农场,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信息应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生态保护措施,打造一批有特色、有活力的特色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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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还强调,农垦各级管理部门和农发行各分行要相互配合,积极探索和创新融资合作模式,形成良性互动的合作格局。

(1)集团统一授信模式。对于区域性大型农垦集团,探索实施全面综合信贷管理和“统贷共贷”模式。农业发展银行统一批准农垦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内,农垦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根据双方约定的授信条件和自身融资需求,自主选择“统一还贷”和“分贷还贷”等融资方式,通过中期流动性、流动流动性、授权授信和项目贷款等多元化融资产品,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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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贷款贴息方式。协调地方政府和各级财政部门,争取双方合作的重点项目贴息或项目建设投融资补贴支持和企业贷款。通过多方的共同努力,可以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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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贷款联动模式。针对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科技创新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探索“农垦相关产业基金+农业发展重点建设基金”、“农业发展重点建设基金+农业发展贷款”的投融资结合和投贷联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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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风险补偿基金模型。探索建立农垦企业共同出资的风险补偿基金,或推动地方政府设立农垦改革发展专项风险补偿基金。农业发展银行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风险补偿基金的一定倍数,向符合条件的农垦集团、企业、农场等经营实体发放贷款,充分发挥金融资本煽动和多方联合增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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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双方应根据合作重点选择部分项目,探索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土地承包(租赁)收益权质押、大型农业机械设备抵押、融资租赁等创新试点示范工作。全力配合农业资源资产化、垦区集体化、农场企业化等重点领域的改革。

标题:两部委发文推进 提供金融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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