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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央视春晚(微博)上,王菲唱了一首歌《传说》。 今年的毛宁(微博),4月25日发行的新专辑《12种毛宁》也盖过了这一“传说”。 据悉,近日,《传奇》版权所有人孙文化(北京)有限公司将王菲和毛宁一起告上法庭,两人未经许可唱这首歌属于侵权,索要300万元版权费。

“《传奇》官司已立案 毛宁或比王菲赔越来越多”

视频:王菲演唱《传说》,被版权方投诉300万 媒体来源:青岛新闻网娱乐 称,该歌版权于2008年在孙文化(北京)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孙文化”) 其法人孙涌智对媒体说,他只允许王菲在春晚唱歌,但此后王菲多次不同意在演唱会上唱歌。 而且,毛宁先生的封面说没有得到自己的许可。

“《传奇》官司已立案 毛宁或比王菲赔越来越多”

法人孙涌智为什么会突然提起这场诉讼? 对于这场艰难的诉讼,律师是怎么说的? 南都记者昨天独家跟踪涉案各方,整理了这场诉讼。

版权所有者说

虽然被侵害了两年,但我不能保持沉默

回答者:老孙文化(北京)有限企业法人孙涌智

昨天,南都记者独家联系原告方、老孙文化(北京)有限企业法人孙涌智,站在维护音乐人权益的立场上发声。

南方都市报:老孙文化与王菲、毛宁的这场纷争现在进行到了怎样的阶段?

孙涌智:我们企业对五六起侵权案件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目前已起立45起。 据我所知,“传奇”的纠纷已经立案。

南都:王菲唱这首歌是在年央视春晚,为什么时隔这么久你突然提起这个诉讼?

孙涌智:两年来,这首歌多次被侵害,我一直不能保持沉默。 很遗憾,这两年这首歌遭遇了各种盗版,出现了各种版本,在ktv的歌唱率也非常高。 我觉得很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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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王菲第一次唱歌后,什么时候再次在公开场合唱歌?

孙涌智:年春晚后不久,潘美辰(微博)在北京演唱会上演唱。 很遗憾,我当时想提起诉讼,但没能很容易地进行。 因为面包来自台湾,诉讼的价格太高了。 歌曲的主办者也不决定可否说“想打就打吧”。 这场诉讼的难度众所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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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王菲在春晚得到你们的许可,直接在你的信息上表达了吗?

孙涌智:他们不直接找我。 是春晚剧组得到了我不重复春晚歌曲的许可。

南都:毛宁的情况怎么样? 我观察到,你第一次在微博上就此发表声明是在4月27日,“毛宁必须侵害‘传说’,停止侵害‘传说’的录用。”

孙涌智: 4月26日是知识产权日,那天朋友在微博上@我——我平时很少去微博,所以我知道毛宁也唱了《传说》。 一家媒体看到我的微博,向毛宁方面求证,他的经纪人说:“从合法渠道获得了这首歌的合法授权。” 我很惊讶这个说法,很生气。 从毛宁唱歌之前他的专辑发行以来,他一方从头到尾都没有和我有过任何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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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王菲的经纪人陈家瑛对香港媒体说,王菲只是在演唱会上唱歌,没有作为dvd发售,因此没有侵犯版权。 你怎么看这个反应?

孙涌智:内地与香港有关版权的法律法规不同,我对比的是这首歌在内地的情况。

南都:那些歌手有《传说》的合法歌唱权吗?

孙涌智:李健(微博)当然,他是这首歌的作曲家,我从他和作词人刘兵那里得到了版权。 其次是孙楠(微博)、周笔畅(微博)、周华健、费玉清等,英文版被授权为麦克风摇滚(乐队)、藏语版和粤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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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一位歌手想要获得《传说》的版权,要办什么手续? 消费大概多少钱?

孙涌智:其实很简单。 找到我告诉你。 我觉得可以。 签约。 价格取决于具体情况。

南都:这个诉讼应该很难打。 你的需求是什么?

孙涌智:这个领域的情况很难,音乐人其实不太容易生存。 我想站在维护权益的立场上出声,让大家看看。 大家经常唱的《传说》应该让版权所有者受益吗? 现实怎么样? 如果没有收益,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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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

我想毛宁会越来越赔的

回答者:广东唯杰律师事务所律师袁博

关于q1翻唱,内地的相关法规怎么样?

袁博:我们的根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第十条,其中,发表权、签名和撰改权属于人身权,不能转让。 这里的翻唱是复制权和表演权的竞争,可能与播放权、新闻网络传播权、拍摄权等有关。 简单来说,翻唱歌曲必须得到著作权人的同意,免费表演的翻唱歌曲“可以合理采用”,但进行必须指定作者姓名的演出时,表演者必须得到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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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王菲获得许可证需要采取哪些步骤?

袁博:很简单,孙先生和文化的讨论由对方授权。 可以签订合同,也可以由孙文化单方面发行授权书。

q3孙先生的文化对王菲之后在演唱会上多次演唱表示不满,这个反对站得住脚吗?

袁博:这反对是有道理的。 她的音乐会不是免费的,是有报酬的,但是孙先生的文化不允许她在音乐会上唱歌。 他当然可以表示不满。

q4毛宁的情况和王菲差不多吗?

袁博:毛宁的情况更严重。 他把这首歌放在专辑里了——我不知道他是否标记了原始的权利人和著作权人,但是他未经授权就采用了别人的作品,放在作品集里获利,必然侵犯了著作权人和作者的著作权。 王菲的春晚演唱是被允许的,在演唱会上演唱侵犯表演权、侵害的经济权力明显较少,恶意也明显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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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王菲经纪人表示,王菲只是在唱歌,演唱会没有出dvd。 为什么要涉及版权? 这个说法行得通吗?

袁博:根据内地法律,这个说法行不通。 《著作权法》第36条比较确定。 而且,一旦王菲得到授权,真的可以出dvd了。

q6这场诉讼真的发生了,谁赢了?

袁博:孙先生的文化更有特点。 如果不允许采用王菲的演唱会,需要道歉和一定的赔偿。 毛宁有非法收入,预计赔偿将越来越多。

案例研究

这一年,翻唱唱片不是那么简单的回答者“鸟人音乐”总裁周亚平熟悉《著作权法》的周亚平为南都记者拆解了最近几起翻唱唱片侵权案。

实况录音盖

“无论王菲是否发行dvd,只要在涉及商业性质的场合演唱,都必须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并支付一定的费用。 每个国家和地区都一样。 根据《著作权法》,侵权行为发生后两年内,著作权人可以向侵权人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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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涵盖

“著作权人可以将作品的著作权委托给音著协管理:如果孙先生没有在音著协上签字允许唱片出版,音著协没有收取毛宁的版权费,那么这个翻唱就不合法。 如果孙先生将作品全权授权给音萩协,毛宁先生可以直接与音萩协协商,不需要孙先生的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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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节目的封面

“《中国好声音》的学生李代沫翻唱曲婉婷的《我的歌声中》,节目制作者必须向著作权人申请许可,需要付费和著作权人信息表达的决定。 现在很多歌手在翻唱前和著作权人签订口头协议,没有签订合同,歌曲“火”后就容易发生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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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王菲无需表述为歌曲的版权方信息

回答者:香港j先生(从事音乐版权工作多年,应其要求省略姓名和职务)。

“香港有cash (香港作曲家作词家协会)、ifpi (国际唱片业协会,这里是香港支部)、hkria (香港音像联盟)的几个主要机构。 总之,cash代表作曲和作词,颁发所有公开播放和公开演出的牌照,ifpi、hkria代表歌唱者的权利。 只是歌手唱歌不需要申请牌照。 比如春晚唱歌,主办方是央视,那应该是央视和当地相关协会签订公开表演的合同,王菲不需要做任何申请。 如果王菲要在红馆开演唱会,她的个人也不需要持有牌照,而是从主办方或红馆向cash申请。 歌手要在专辑中收录歌曲,必须申请牌照,并表达为版权所有者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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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所有公开场合采用歌曲都需要申请医务所、咖啡店、广场、音像店等牌照。 协会每天都有人打扫街道。 例如,去一家百货商店记录广播情况。 如果那些地方没有牌照的话,他们会说服对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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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传奇》

●2003年,李健在专辑《似水流年》中收录了《传说》。

●2008年,孙涌智购买了“传说”的着作权。

●在这场诉讼中,孙先生的文化向王菲和毛宁先生索要300万元。

●法院传票将送往王菲方面和毛宁方面,预定11月开庭审理。

南都记者黄霄海朱燕霞汤颧骨实习生刘荣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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