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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736亿元的林山金融最终被判刑。

今天(7月24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林山金融集资诈骗案,判处林山金融公司集资诈骗15亿元罚款;周博云和田京生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罚款7000万元和800万元。

700多亿“惊天骗局”,终于宣判了

林山金融从62万多名投资者非法集资736.87亿元。2018年4月9日,林山财政法定代表人周博云因涉嫌犯罪向公安机关自首;截至事故发生时,25万多名受害者的实际经济损失总计2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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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山金融”集资诈骗案一审

林山金融被罚款15亿元,周博云被判入狱

2020年7月24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单位林山(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山金融公司)、被告人周博云等。在集资诈骗案中,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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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山金融公司因集资诈骗被罚款15亿元人民币(以下货币均为人民币);

2.周博云、田京生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7000万元、800万元;

3.其余10名被告,包括翟中起,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6年,并处罚金250万元至50万元。

与此同时,一审还披露了以下令人震惊的数据:

1.29个地区设立了1000多个分支机构和商店

经审理发现,2013年10月,被告人周伯云组建成立了被告单位林山金融公司,实际控制了“林山部”企业,先后在全国29个省市开设了1000多家分支机构,逐步建立了“广群金融”、“山林宝”、“亿宝贷款(幸福银行)”和“林山财富”等同业拆借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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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万投资者非法集资736.87亿元

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林山金融公司通过虚假债权、虚假借款人信息和虚假宣传,承诺年化收益4.5%至18%,并以债权转让的名义向62万多名投资者非法集资736.8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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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造成25万受害者损失超过217亿元

上述非法集资款转入林山金融公司和周博云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其中567.59亿元用于支付前期投资者的本息,34.63亿元用于项目投资、收购公司股权和购买海外股票,35.39亿元用于林山资产的线下和网上借贷,其余资金用于支付公司的营业费用、员工工资和佣金、公司关联交易等。截至事故发生时,25万多名受害者的实际经济损失总计2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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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林山金融公司、被告周博云等十二名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欺诈手段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构成集资诈骗罪。林山金融公司、周博云等人的非法集资活动给受害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秩序。以上判决是根据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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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被告家属和受害人代表在内的200多人出席了一审判决。本市司法机关将继续加强涉案资产的追回和损失工作。

回顾林山金融非法集资事件

据公开信息,林山金融成立于2013年,注册于上海自由贸易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亿元。其创始人周博云是其法定代表人。公司专业从事互联网金融信息共享、咨询服务、投资管理等金融理财业务,在中国一、二线城市如北京、深圳设有分公司,服务范围覆盖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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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9日,林山财政实际控制人周博云因涉嫌犯罪向公安机关自首。

从线下财务管理开始的林山金额,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集团系统。

1.“网上”和“网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据警方调查,“林山金融”采取店内销售与网络营销相结合的传统线上线下交易模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2.1,000多家店下线

自2013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周博云未经批准在全国开设了1000多家线下商店。在招募员工和培训之后,他承诺出售所谓的“新月营”、“新丰”和“年收入在5.4%至15%之间作为诱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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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君此前报道称,金融最初是一家线下理财商店,其很多客户都是叔叔阿姨,并且有大量的线下理财商店。资金的去向一直是个谜。近年来,国家加大监管力度,林山金融开始切断线下门店,转网上业务,打造网上贷款平台,争取备案等。,但从未想过会被突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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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骗的钱是供实际控制者随意使用的

“林山金融”推出各种不同期限、不同收益率的理财产品,吸收公众资金,形成资金池,供周伯云等人随意使用。为了让公司“林山金融”看起来像“家族的大事业”,不惜重金大规模开设线下商店,向员工支付高额的工资和佣金,同时做足够的包装宣传,在群众中打造“大而不倒”的企业形象,骗取投资者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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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庞氏骗局:借新借旧,无利可图

经调查,“林山金融”申报的投资项目无盈利能力,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偿还前期投资者的本息。随着时间的推移,资金缺口越来越大,最终导致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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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林山金融”是典型的庞氏骗局,被怀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许多爆破p2p老板被判没有时间

一、“唐”案:11万受害者损失50.4亿元,王力被判处无期徒刑

2020年6月1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关伟发布公告,公布被告人王力、卢伟、陶雷、关小平集资诈骗案一审判决结果。

根据公告,法院判处王力无期徒刑,卢伟、陶雷、关小平有期徒刑14年至10年,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据不完全统计,在这种情况下,“资产-国家系统”平台从近300万投资者非法筹集了近600亿元。截至事故发生时,11万多名受害者的实际经济损失为50.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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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2年11月至2018年6月,闫再平(又称战,单独处理)通过了以其实际控制的紫邦(上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邦控股”)为核心的“紫邦部”。公司成立并组建了数十家子邦金夫网络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邦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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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告称,为了谋取非法利益,紫邦控股通过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定向委托、在线p2p平台等方式,利用虚假债权、虚假借款人信息、虚假宣传等手段,以每年5%至24%的高利率进行诱惑。,向277万多名投资者非法募集资金593.57亿元(以下货币均为人民币),存款总额160.45亿元。截至事故发生时,11万多名受害者的实际经济损失为50.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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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三系列集资诈骗案:15万人损失170亿元,王文君被判处无期徒刑。

2020年5月8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文君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第三、第三系列集资诈骗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判决。

此外,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王文澜等14人有期徒刑15年至7年,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并处罚金。赵小龙还因伪造国家机关文件罪被定罪处罚,并责令王文君等15人在各自参与额度内退还非法所得170多亿元,并按损失比例返还损失的集资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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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2015年3月至2018年5月,王文君与王文澜等人先后成立了鱼茶坊公司、迅通公司、康曼堂公司、湖北玉子春秋公司、伊通公司等数十家公司(以下简称“三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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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三三”公司实际上是由王文君控制的。宝丽来平台的交易团队以“线下实体加盟”、“网上翡翠资产证券化交易”和“网上商城”为幌子,利用邵杰等人为领导,通过网站、微信群、会议和活动进行虚假宣传,承诺高额回报,从事非法集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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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发现,王文君等人从国内外48万多人非法集资530多亿元。截至事件发生时,170多亿元人民币的15万多人的资金无法归还。事发后,公安机关冻结、查封、扣押了涉案的存款、房产、土地、车辆、玉器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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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邦加案:近100亿起案件涉及23万人,江宏伟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6年2月29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金额近100亿元的“广东邦佳公司”集资诈骗案的24人作出一审判决。

这起重大集资诈骗案涉及中国16个省的60多个城市,涉及集资99.5亿元,受害者超过23万人。这是当时中国最大的金融犯罪案件,涉案金额最高,受害人数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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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主犯江宏伟等人在广州设立了广东邦佳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并在全国设立了64家分公司和24家子公司。他们打着正常业务的幌子,未取得融资行政许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高额回报,采取促进会员消费、区域合作、借用人民币资金等方式非法向公众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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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被告江宏伟被认定为主犯,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这是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后,对集资诈骗罪的最高处罚。其余23名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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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子租赁案:丁宁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7年9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安徽禹城控股集团、禹城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单位丁宁、丁典、张敏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本案中,禹城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集资诈骗罪和走私贵金属罪被罚款18.03亿元;安徽禹城控股集团因集资诈骗被罚款1亿元;丁宁犯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金属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跨境走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罚款;丁典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罚款7000万元。与此同时,张敏等24人因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金属罪和越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3年,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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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发现,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被告单位安徽禹城控股集团和禹城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具备银行业金融机构资格,通过了“电子租赁宝”和“芝麻金融”。两大互联网金融平台发行虚假融资租赁债务项目和个人债务项目,打包成一批理财产品出售,并以偿债承诺为诱饵向公众公开宣传,非法吸收公众巨额资金。其中,大部分募集资金被用于返还募集资金本息、收购线下销售公司等平台运营费用,或者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挥霍,导致大部分募集资金流失。此外,法院还查明了禹城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丁宁犯有走私贵金属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和跨境犯罪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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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尽一切努力追回涉案资产。截至目前,该案已追回部分资金,购买了公司股权、房地产、机动车、黄金制品、玉器等财产。目前,追回和追回损失的工作仍在进行中,追回的资产将移交给执行机构,并最终按比例返还给筹资参与者。

700多亿“惊天骗局”,终于宣判了

最后,我希望受害者能够收回他们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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