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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军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12月30日中央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对洗钱、恐怖融资、腐败、逃税等犯罪活动的监控和打击。其中,大额交易报告的规定不影响企业和个人的正常外汇业务,不改变境内个人年度购汇便利额度,不涉及个人外汇业务政策的调整。

央行马骏:“大额交易报告”不影响正常外汇业务办理

“所谓‘大额交易报告’,是指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反洗钱主管部门报告一定金额以上的交易信息。”马军表示,反洗钱机构接收大额交易报告的主要目的是监控和分析反洗钱资金,而不是“行政审批”或“行政许可”,因此不存在所谓的“监管”。

央行马骏:“大额交易报告”不影响正常外汇业务办理

马军指出,企业和个人开展资金收付、转账等相应业务,大额交易的报告义务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承担。企业和个人不需要执行额外的报告程序,并且在实际业务流程中几乎感觉不到新管理措施中相关规定的要求。新管理办法中关于大额交易报告的规定不影响企业和个人正常的外汇业务,不改变境内个人年度购汇便利额度,不涉及个人外汇业务政策的调整。也就是说,如果金融机构按照规定提交大额交易报告,不会对企业的经营、投资活动、个人出国留学、海外购物、旅游等活动产生影响。

央行马骏:“大额交易报告”不影响正常外汇业务办理

同时,马军还表示,2006年通过的《反洗钱法》明确了金融机构大额交易的报告义务,2006年《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了具体的报告标准。通过对新旧版本管理办法的仔细比较,我们发现新版本与旧版本的主要区别在于:一是在保持外币报告标准“折合万美元”不变的基础上,将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从目前的“20万元”调整为“5万元”;二是在保持外币申报标准“折合1万美元”不变的基础上,增加了自然人大额跨境转移交易人民币申报标准“20万元”。

央行马骏:“大额交易报告”不影响正常外汇业务办理

马军还表示,加强大额现金交易监控符合国际反洗钱工作的趋势,也符合2016年杭州g20峰会关于加强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工作的原则要求。新管理办法将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从目前的20万元调整为5万元。主要目的是加强防范利用大额现金交易从事腐败、逃税、逃避外汇管理等违法活动的风险。

央行马骏:“大额交易报告”不影响正常外汇业务办理

来源:中国证券网

标题:央行马骏:“大额交易报告”不影响正常外汇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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