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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军事检察机关与地方检察机关合作的意见》。《意见》强调,要严厉打击冒充军人诈骗、伪造、买卖军队公文、证件、印章等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活动,依法维护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

最高检、军委政法委联合出台意见 严惩危害国防利益违法犯罪

《意见》修订完善了2012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原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军事检察机关与地方检察机关合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地方检察院和军队检察院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提高协同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不断推进检察工作的改革和创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强军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最高检、军委政法委联合出台意见 严惩危害国防利益违法犯罪

《意见》从六个方面明确了军队与地方检察院合作的主要内容:一是联合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安全、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改革强军战略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为促进经济、社会、国防和军队建设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为推进国防和民用技术一体化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二是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军队的纯洁统一。依法妥善解决军政纠纷,加强沟通协调,统一司法办案标准。第三,共同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冒充军人诈骗、伪造、买卖军队公文、证件、印章、非法生产、买卖军队标准服装等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活动。,惩治侵犯军人及其家属、财产等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第四,共同推进反腐败建设。严厉打击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医疗卫生、征兵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不断加强反腐败和反腐败的联合力度,积极构建严格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第五,共同推进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六是共同推进检察信息一体化建设。推进军队检察院电子检察建设,逐步实现军队与地方检察院信息平台对接。

标题:最高检、军委政法委联合出台意见 严惩危害国防利益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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